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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股票简称:华新水泥 股票代码:600801

华新B股 900933债券简称:16华新01 债券代码:136647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发行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600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节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4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2第四节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付息兑付情况 ......... 13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15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6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第九节 其他情况 ...... 19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AXIN CEMENT CO., LTD.

二、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5号”文核准,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2日,公司成功发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2亿元。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华新01、136647。

3、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4、票面利率:4.79%。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22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2日,2021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中诚信证评已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是经原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1992]60号文批准,由原华新水泥厂等八家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于1993年11月30日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额折合为总股本9,227.24万股,合计9,227.24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993年1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3]53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6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4,472.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开募股后华新水泥总股本为13,700万股。1994年1月,除内部职工股之外的社会个人股3,6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4年4月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440万股,其中国有股份9,152.688万股,境内股份2,487.312万股,流通股4,320万股(“流通A股”),内部职工股480万股。1994年7月,公司480万股内部职工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流通A股变为4,800万股。

1994年11月26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13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B股8,700万股,并于199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140万

股,其中国有股份9,152.688万股,境内股份2,487.312万股,流通A股4,800万股,流通B股8,700万股。

1999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1999]1号文批准,公司向HolchinB.V.定向发行B股7,700万股,并于1999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840万股,其中国有股份9,152.688万股,境内股份2,487.312万股,流通A股4,800万股,流通B股16,400万股。

2005年9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现场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方式获得其所持股份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赠3股流通A股股份。2005年12月28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A股股票于2005年12月29日恢复交易,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2,840万股,其中国有股份7,925.0648万股,境内股份2,274.9352万股,流通A股6,240万股,流通B股16,400万股。

2008年1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08]22号文批准,公司向外国战略投资者Holchin B.V.定向发行7,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8]01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2008年2月4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

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2月29日、2010年12月29日以及2011年2月4日,华新集团代持的国有股份以及Holchin B.V.所持有的在公司2008年2月4日定向增发中获得的7,520万股流通A股股份分别解禁上市,且Holchin B.V.持有的公司8,576.13万股流通B股的三年限售期亦届满。

2011年4月22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0,720万股。

2011年8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1]1299号文批准,于2011年11月4日完成非公开增发128,099,928股人民币普通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32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验资。

2012年11月14日,公司2011年11月14日非公开增发的12,809.9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中的7,701.1892万股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4年4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647.9885万股。

2014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

件已满足,可行权激励对象共15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91,560份。2015年7月17日,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091,440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5]2-0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行权募集资金9,888,446.4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91,440.00元,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的8,797,006.40元列入资本公积。)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97,571,325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新水泥总股本为1,497,571,325股,其中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为972,771,32股;境内发行人民币外资股(B股)524,800,000股。

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96,599,855股。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6.6%,实现了6.5%左右的预期发展目标;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5.9%,比去年低1.3个百分点。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对水泥需求拉动递减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全年水泥产量22.1亿吨,同比减少了1.3亿吨。但因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泥供需保持了好的动态平衡,水泥价格继续保持恢复性上涨,全行业全年实现利润1,546亿元,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8年,公司实现了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准确把握大势,抢抓机遇,坚持以安全生产、环保合规为生命线,

加强对合规性风险的管控,着力加强成本控制、危废业务及骨料业务项目的开发,深化实施“环保转型、海外发展、传统工业+数字化和高新建筑材料拓展”的发展战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消除潜在合规风险。报告期内,通过建立“总部、事业部、工厂”三级环保管理网络,强化监控预警,防范环保风险。年内公司18家工厂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总局的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各工厂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检查。

进一步推进采购变革。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行“统购”+“网购”的采购战略,同时通过对采购授权决策机制系统进行升级、组建成立总部物流公司及原、燃料统购物流管理团队等措施,防范采购风险,提高运作效率,实现采购增值。

全力保持好的工厂运行状态。建立并完善专业审计及综合工业审计机制,系统化、规范化评估工厂运行状况,解决瓶颈及疑难问题,持续提升年修质量管理水平,实现了30家窑线工厂净运转率超过98%。

持续进行营销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由总部协同事业部定期对供需变化、价格策略进行研究,避免了价差过大导致的损失与风险。进一步强化营销创新文化,推进以客户和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营销创新,精品装修水泥和精品民用水泥等创新产品销量增长率达21%。

全产业链拓展产能,稳步施行转型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

重庆拉法基瑞安参天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西藏山南三期3000吨/日及日喀则二期3000吨/日项目建成投产,合计新增水泥产能477万吨/年。骨料业务方面,西藏山南300万吨/年、云南红河100万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四川渠县、湖南郴州、湖北长阳、云南景洪和临沧合计年产能共1,300万吨骨料项目开工建设。

环保业务方面,年内武汉长山口2000吨/日和十堰1000吨/日生活垃圾预处置环保项目投入运行;工业危废业务取得突破,截至目前工业危废环评批复的处置能力已达21万吨/年。在新材料业务方面,阳新年产1.2亿块综合环保墙材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第一家年产5万吨的高精度、自动化防渗节能特种砂浆工厂年底投产运行;超高强混凝土等创新产品对外销售获得突破,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等项目。

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在原总部中心实验室的基础上升级扩建成立了集水泥、混凝土、超高强混凝土、砂浆等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实验及检测为一体的研发中心,进一步强化研发和技术实力,为公司今后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2018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获得19项专利受理通知书,全年主持和参加了13项国

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制定。

2018年,公司实现水泥和熟料销售总量7,072万吨,同比增长3%;销售骨料1,450万吨,同比增长26%;环保业务处置总量214万吨,同比增长18%;商品混凝土实现销量356万方,同比增长1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4.66亿元,同比增长31.48%;实现利润总额71.3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3.59%和149.39%。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额33,161,505,60230,499,323,1978.73
负债总额14,842,116,48117,343,752,065-14.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72,962,77811,899,804,27440.11
所有者权益合计18,319,389,12113,155,571,13239.25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331.62亿元,较年初增长8.73%;负债总额为148.42亿元,较年初降低1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6.73亿元,较年初增加40.1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27,466,044,48120,889,291,99031.48
营业利润7,170,197,2322,579,502,935177.97
利润总额7,131,070,9692,812,034,511153.59
净利润5,705,494,8152,211,758,22815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81,448,6112,077,640,568149.39

2018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74.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8%;营业利润为71.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97%;利润总额为71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39%。

2018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6亿元,增长31.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并购工厂增加收入约6亿元,

水泥等主要产品价格稳中有升,增加收入约47亿元。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8.6亿元,其中除水泥、骨料等主要产品产销规模扩大的影响外,煤炭价格上升、维修费用增加等因素也推升了生产成本。水泥等主要产品价格稳中有升,消化了燃料、维修等成本上升的影响,本年度公司销售毛利率较上年提升10.10个百分点,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99,606,1053,904,076,04810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883,303-1,634,307,18711.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3,900,782-2,359,485,78185.80

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34%;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11.91%;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84亿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85.80%。

(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减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9,174,169,8954,939,292,25285.74
流动比率1.040.959.47
速动比率0.800.756.67
资产负债率45%57%降低12个百分点
EBITDA全部债务比0.620.28121.43
利息保障倍数15.486.01157.5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9.928.89124.07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3.678.16190.07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5号”文核准,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2日公开发行了12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受托管理报酬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119,350万元,已于2016年8月22日汇入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立的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2016年8月17日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59,4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于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之间陆续使用59,400万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并使用59,9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8年末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四节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付息兑付情况

2018年度,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22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2日,2021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8年度,本期债券已按时兑付利息。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根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已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

公司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负责人为黄开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02,7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491,297,53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874,303,23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874,303,23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1.2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792,475,488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92,475,488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8年度,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事项概述及类型
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襄阳建山科技有限公司诉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襄阳兴士达塑胶有限公司、刘建山先生及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襄阳兴士达塑胶有限公司诉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襄阳建山科技有限公司、刘建山先生及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事项概述及类型
预计负债及金额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行集团有限公司、永康市天一搪瓷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恒泰铝业有限公司、武义华欧家具有限公司、徐伟强先生、刘礼国先生、徐联胜先生、林宽德先生、刘明燕女士、程东庆先生、徐联盟先生、孙富松先生、李元洪先生等四川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及应天行先生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6,0002015年2月2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应诉方四川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等股东双倍返还定金6000万元,应天行先生对三星堆股东前述返还责任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4月22日,公司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公司收到执行回款228万元。 2019年2月,公司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四川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股权依法采取评估拍卖之执行措施。
湖北国新置业有限公司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3,683.172018年3月,起诉方变更诉讼请求,按侵权损害赔偿主张权利,要求应诉方赔偿因提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1,831,673.56元及间接损失500万元,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重审之中。
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湖北国新置业有限公司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490同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5,850.782018年12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应诉方向起诉方支付剩余款15960万元。应诉方已于2018年12月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本诉讼于2019年1月终结。
事项概述及类型
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襄阳建山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477.392018年8月,应诉方提出反诉,反诉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即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向反诉原告即襄阳建山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852万元。 2019年1月,起诉方申请追加刘建山先生、襄阳兴士达塑胶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与应诉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重审之中。
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襄阳建山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诉讼详情请见www.sse.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402018年10月,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应诉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起诉方222.87万元及以222.87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019年1月,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方强制执行的申请。

三、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2018年度,发行人除评级发生变化外,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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