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19-1-021号),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