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8 月9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 年8 月21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