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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关于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孙公司 Jifeng Automotive Interior CZ s.r.o.以下简称“捷克继峰”)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 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计
       算,约合人民币 4,718.46 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00 万欧
       元(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
       12,582.56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简要介绍担保基本情况
     为加快捷克继峰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
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
     本次申请办理的是融资性内保外贷备用信用证业务。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向
汇丰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由境外银行在境外向捷克继峰提供其生
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本次对捷克继峰的内保外贷业务限期不超过 3 年(自备用信
用证开立之日起计算),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 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日欧元对人民
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4,718.46 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签署与本次备用信用证申请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文件、
担保文件、申请表和保赔承诺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捷克继峰基本情况
     (1)捷克继峰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捷克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外文):   Jifeng Automotive Interior CZ s.r.o.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1 日
住所:               捷克利帕市赛德拉齐科瓦 984/26
注册资本:           10,000 捷克克朗
经理:               Christoph Seidel
经营范围:           未在贸易许可法附件 1 至 3 中指出的生产、贸易和服务
     (2)捷克继峰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21,566,587.50                        54,050,847.52
负债总额                          4,565,195.70                        25,200,700.37
银行贷款总额                                   0                     11,723,666.38
流动负债总额                      4,565,195.70                        25,200,700.37
资产净额                         17,001,391.80                        28,850,147.15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383,655.75                        36,864,063.43
净利润                           -3,557,136.87                        -2,156,504.52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德国继峰 80%股权,故德国继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国继峰持
有捷克继峰 100%股权,故捷克继峰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中国境内向汇丰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由汇丰银行在境外
向捷克继峰提供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本次担保所需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各
种手续尚在办理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捷克继峰的担保,是为满足捷克继峰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符合公司的海外布局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
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虽然其他小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是本次担保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捷克继峰作为公司控股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使其在海外获得
扩大生产所需的资金,加快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捷克继
峰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二)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0 万欧元(含本
次,截至本公告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 12,582.56 万元),均为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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