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
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列报,同时相应调整比较期数据。
3、变更程序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
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年度的影响:增加其他收益
(1)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650,828.96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1,650,828.96 元。
本年度的影响: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235,481.01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非
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98,415.88 元,
(2)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收 减少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益科目,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中的非流动资 失 62,934.87 元。
产处置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 上年度的影响: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处置损失。 -118,330.68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71,018.18 元,
减少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189,348.86 元。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
(3)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 90,696,109.07 元 , 上 期 金 额
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 94,713,265.54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
调整。 利润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