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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4,000,000 股,转增后股本为 104,000,000 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238 号]确认,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7,985,034.55 元,扣除母
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798,503.46 元,2017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6,186,531.09 元;加上 2017 年初未分配利润 32,321,023.44 元,扣除
2017 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 12,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36,507,554.53 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
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
转增 24,000,000 股,转增后股本为 104,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
年度。
    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7%。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说明
    1、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备实施基础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696,109.07 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公
积为 603,706,090.76 元,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总额,满足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实施条件。
    2、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改善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份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现有股本规模
相对偏小。同时从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看,公司股票交易换手率低,成交不活跃,
流动性不佳,股本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股
票数量,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改善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的现状。
    三、审议程序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
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
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
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
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议案前的 6 个月
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审议通过之后 6 个月内,
公司上市后一年期限售股于 2018 年 5 月 7 日解禁。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
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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