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
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
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的调整,不影响公司
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