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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1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
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
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经营、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业务模式
    1.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锂电池材
料智能装备制造。根据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看,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 1.01 亿
元,四季度营业收入 1.69 亿元,增长 69%。而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885.27 万元,四季度则达到 5023.52 万元,约占全年利润的一半。请公司补充
披露:(1)结合公司采购和销售等业务流程,说明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产品
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等;(2)公司收入成本确认的会计政策,以及主营业务收益确
认模式;(3)结合业务特点、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构成、资产减值等因素,详细说
明各季度利润波动的原因。
    2.年报披露,公司石油化工业务毛利率为 38.87%,比上年增加 9.54 个百分
点,而上年较之前年度的毛利率出现下滑,波动较大。另外,从分产品看,工程咨
询、设计的毛利率为 59.81%,出现大幅上涨。请公司结合行业因素等情况,补充披
露报告期内的营业成本主要构成,构成比例或金额变动较大的,说明其原因及合理
性。
    二、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
宝兴海)及内蒙古新圣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圣天然气)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实际为新圣天然气融资租赁履约债务提供 2 亿
元担保。年报显示,新圣天然气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事项。但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新圣天然气经营情况及风险程度,按未发生代偿的未到期
担保责任余额计提比例 1%确认预计负债 20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报
告期内公司与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金额、销售
金额占收入金额的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占收入金额的比例、坏账准备金
额、计提比例、账龄等;(2)除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是否
还有其他的资金往来情况;(3)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及子公司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4)结合客户性质、信用状况、偿债
能力等,说明选取客户作为担保对象的标准及风险控制安排;(5)结合融资租赁协
议,说明公司履行代偿义务的具体约定,并充分提示风险;(6)公司称新圣天然气
经营情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但对其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该两种判断是否
存在矛盾;(7)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200.85 万元,较同期增长 996.81%,
其中,新增应收采购退款 1733.16 万元,包括对北京恒丰亿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恒丰)应收采购退款 1179 万元,对深圳博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博翔)应收采购退款 554.16 万元,往年无该项应收账款。另外,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89.88%,已经两年为负值,
资金紧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采购合同内容,说明形成采购退款的原因,
是否存在通过采购合同变相借贷资金的情形;(2)列示北京恒丰、深圳博翔的股东
结构,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是否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程序;(3)后续回款的具体安排;(4)根据现金流情况,具体分析企业
生命周期所处阶段。
    5.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5.3 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2.81 亿
元,同比增加 113.11%,占应收票据总额的 80.18%,占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的
47.13%。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额采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2)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3)前五大应收款方的名称、应
收账款金额、对应的销售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4)相关票据是否在正
常信用期内,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会计处理
    6.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2.43 亿元,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都存
在较大幅度增长,但均未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结合存货具体内容,说明不计提跌
价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报告期末,公司对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476 万元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期限;(2)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其他
    8.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2.50%,
股票质押率均为 94.70%。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时间、股价、
平仓线和预警线;(2)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获得资金的具体数额、计划用途和使用进
展情况;(3)若股价下跌引发平仓风险,控股股东预计用于补仓的其他备付资金或
安排措施;(4)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大额负债、诉讼和纠纷情况,如有,请充分披露
并提示风险。
    9.年报披露,公司于报告期内取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以北项目用
地 22.1 亩,用于建设总部科研大楼和专家及员工住宅。请公司补充披露:(1)两
栋大楼建设进展情况;(2)公司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自行建设总部科研大楼;
(3)委托开发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10.公司 2017 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主要强调事项是由于
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江苏南大紫金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紫金),
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但公司未将其纳入内控有效性评价范围。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未将南大紫金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说明收购南
大紫金是否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重大变化;(3)结合南大紫金人员管理、生
成经营、决策机制等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对其实际控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
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之前,就
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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