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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目录
目录 .......................................................................................................................................................... 1
发行人声明 .............................................................................................................................................. 2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 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3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14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22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22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23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27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2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28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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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湖南百利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百利科技”、“本公司”)
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
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
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
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含 34,000 万元),具
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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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利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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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票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
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
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王立言为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
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出质人海新
投资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合
同”)。
     1、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及法律关系
     质押担保的债权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含 34,000
万元)的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
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全体债券持有
人为募集说明书项下的债权人及股票质押担保合同项下质押权益的受益人,本次
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质权人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行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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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质押权益。
     股票质押担保合同所述的质押权益,是指在债务人不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
限支付本次可转债的利息或兑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时,债券持有人享有就股票质
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押股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不意味着其对本次可
转债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承担任何担保或者赔偿责任。
       2、质押资产
     出质人海新投资将其合法持有的部分百利科技人民币普通股出质给质权人,
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质押担保。
     海新投资保证股票质押合同签署后,依照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办理质押手续。
质押期间,出质人持有的前述质押股票因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
等权益分派事项而新增的股票,于该等股票到账之日起自动成为本次可转换债券
的质押资产;出质人持有的前述质押股票因发行人实施现金分红的,该等股票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作为股票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出质人有权领取并自由支
配。
       3、质押财产价值发生变化的后续安排
     (1)质押期间,如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
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次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50%,质权人代理人
有权要求出质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与本次债券
未偿还本金的比率等于或者高于 200%;追加的资产限于发行人人民币普通股,
追加股票的质押基准价为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百利科技收盘价的均价。在出现上
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海新投资应追加提供相应数额的百利科技人民币
普通股作为质押资产,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2)质押期间,若质押股票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连续 30
个交易日超过本次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25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
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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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本次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200%。
     4、本次可转债的保证情况
     为保障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除提供股票质押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
海荣、王立言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本次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合理费用,保证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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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
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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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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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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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
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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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或网上发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
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和公司董事
会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
出席对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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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4,000 万元(含 34,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环己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
“神马项目”)、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洁净煤深加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以
下简称“元昊项目”),并根据上述项目的进度及资金需求进行分配,具体情
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神马项目             36,894.00            27,000.00
   2                 元昊项目             73,249.00            7,000.00
                   合计                   110,143.00           34,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
换前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实施的投资总额,按
照项目需要调整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程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分别实施,本次募集的部分资金将以委
托贷款方式投入武炼工程。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货币资金          265,903,259.00      311,117,629.33       95,242,001.84      54,336,692.56
应收票据          191,072,689.00      261,080,236.00      192,787,942.10     152,090,242.82
应收账款          861,925,463.88      739,551,217.78      546,629,851.44     642,221,485.69
预付款项           57,279,443.46       53,389,328.48       38,479,660.61      30,628,382.08
应收利息              270,000.00          361,273.97                   -                  -
应收股利               8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1,456,427.29        1,079,602.19          933,960.57       1,357,722.19
存货              341,635,229.08      211,262,730.82      157,757,083.49      93,421,793.43
其他流动资                            149,144,695.67
                  105,402,317.58                             3,772,384.28        632,893.84
产
流动资产合
               1,825,024,829.29      1,726,986,714.24    1,035,602,884.33   974,689,212.61
计
可供出售金
                    1,290,000.00         1,290,000.00        1,290,000.00       1,290,000.00
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
                   27,291,924.00       28,122,281.40       29,782,996.20                     -
产
固定资产           45,510,206.57       47,249,002.97       49,971,363.37      87,338,981.63
无形资产           15,966,862.50       15,364,828.38       16,498,900.85      16,693,493.62
商誉               11,557,237.08        11,557,237.08       11,557,237.08     11,557,237.08
长期待摊费
                                 -                   -         18,883.15          64,203.19
用
递延所得税
                   15,338,190.43       14,359,523.78       12,358,517.20      11,148,935.15
资产
其他非流动
                                 -                   -       4,318,597.59       3,355,839.22
资产
非流动资产
                  116,954,420.58      117,942,873.61      125,796,495.44     131,448,689.89
合计
资产总计        1,941,979,249.87     1,844,929,587.85    1,161,399,379.77   1,106,137,902.50
     (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           220,000,000.00      100,000,000.00       80,000,000.00    244,000,000.00
应付票据           214,067,059.48      210,211,049.20       42,013,210.40     40,349,774.40
应付账款           313,526,617.90      311,667,699.47      261,090,794.21    276,231,408.31
预收款项            26,585,776.82       25,039,185.78       22,585,761.82     11,463,381.6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   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职工薪酬        11,751,266.73           25,683,068.40        15,033,792.53         13,976,527.57
应交税费            11,710,249.63           35,079,363.50        22,337,347.36         28,643,792.21
应付利息                 681,701.39           632,866.68           631,522.24            714,999.99
其他应付款           5,223,318.61            7,007,640.50         6,550,990.00          3,799,189.72
一年内到期的
                   200,000,000.00           97,500,000.00        50,750,000.00         17,000,000.00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7,235,772.25            4,042,290.42                     -                     -
流动负债合计     1,070,781,762.81       816,863,163.95          500,993,418.56        636,179,073.80
长期借款                           -    152,250,000.00          198,750,000.00         82,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
                         450,523.22           521,160.93           662,436.34           1,339,768.42
债
非流动负债合
                         450,523.22     152,771,160.93          199,412,436.34         83,839,768.42
计
负债合计         1,071,232,286.03       969,634,324.88          700,405,854.90        720,018,842.22
股本               224,000,000.00       224,000,000.00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资本公积           270,047,923.43       270,047,923.43           18,177,389.36         18,177,389.36
盈余公积            39,340,912.09           39,340,912.09        32,700,836.40         25,291,746.12
未分配利润         337,358,128.32       341,906,427.45          242,115,299.11        174,649,924.80
归属于母公司
                   870,746,963.84       875,295,262.97          460,993,524.87        386,119,060.28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870,746,963.84       875,295,262.97          460,993,524.87        386,119,060.28
负债和股东权
                 1,941,979,249.87      1,844,929,587.85     1,161,399,379.77 1,106,137,902.50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3,343,709.20       769,369,776.55     450,455,534.12       657,567,962.03
其中:营业收入           243,343,709.20       769,369,776.55     450,455,534.12       657,567,962.03
二、营业总成本           219,601,132.54       656,099,112.51     383,703,279.78       569,386,718.42
其中:营业成本           172,287,958.17       543,247,094.19     284,447,839.05       450,589,426.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49,080.52         5,143,990.33       3,297,637.76         5,864,188.11
销售费用                   1,900,919.19         6,029,650.41       8,060,071.45        10,742,226.56
管理费用                  24,679,798.30        53,846,423.27      52,081,984.97        61,533,714.58
财务费用                  11,558,932.06        22,472,868.59      23,719,031.47        16,626,623.57
资产减值损失               6,524,444.30        25,359,085.72      12,096,715.08        24,030,539.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700,217.50       1,263,804.59         100,000.00          120,000.0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4,442,794.16      114,534,468.63        66,852,254.34     88,301,243.6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2,854.74     11,158,796.12        18,899,868.98       216,647.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32,854.74           362,596.12        848,668.98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994.00             16,309.16         33,071.87         20,327.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994.00             16,309.16         33,071.87         20,327.90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24,573,654.90      125,676,955.59        85,719,051.45     88,497,563.64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809,954.03       19,245,751.56        10,844,586.86     17,011,989.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0,763,700.87      106,431,204.03        74,874,464.59     71,485,574.24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763,700.87      106,431,204.03        74,874,464.59     71,485,574.24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763,700.87      106,431,204.03        74,874,464.59     71,485,574.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763,700.87      106,431,204.03        74,874,464.59     71,485,574.24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53              0.45              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53              0.45              0.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9,961,125.36       357,294,306.97       291,714,900.42    144,321,740.80
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6,064,394.41        44,109,931.02        36,408,364.39     13,442,657.18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46,025,519.77       401,404,237.99       328,123,264.81    157,76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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