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5)。
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购买该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 ”系列收益凭证普通版182天期第935号 |
产品发行人 | 海通证券 |
产品发行场所 | 海通证券柜台市场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本金保障型 |
挂钩的特定标的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 |
约定年化收益率 | 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2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为1.10%,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为4.30%。 |
产品期限 | 182天 |
认购起点 | 500份,以10份为单位递增,每份面值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
单客户持有上限 | 单客户持有上限200000份 |
产品起息日 | 2018年10月12日 |
产品到期日 | 2019年4月11日 |
产品登记机构 | 海通证券 |
产品销售人 | 海通证券 |
产品费用 | 认购费率:0%;交易费率:0%。 |
认购指令 | 产品募集期内同一产品账户在同一交易日内可以进行多次认购申报,申报指令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或撤销。 |
申购/赎回 | 产品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到期自动赎回。 |
交易转让 | 本产品存续期间,产品发行人可以通过海通证券柜台市场在交易时间以报价转让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转让服务。 |
交易日 |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产品起息日、到期日等为非交易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税款 | 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部分由投资者本人自行缴纳,产品发行人不进行代扣代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信息披露方式 | 通过海通证券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系统或海通证券营业网点等披露。 |
其他 | 如本产品募集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产品发行人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产品发行人有权宣布取消本次发行,并于募集期结束日当日公开发布取消本次发行的公告。同时产品发行人将于原定起息日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投资者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账户。投资者实际交存认购资金之日至原定起息日,按照同期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海通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3日
备查文件:《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