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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17 年 9 月 21 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 17:00 之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专人送递出席回复的
方式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
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 14:00 之前到达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
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五层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
决。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
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
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
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
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
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对”、“弃权” 中
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
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
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 2017 年 9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宣 武 门 西 大 街 129 号 金
                      隅大厦公司五层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 : 截 止 2017 年 9 月 14 日 下 午 交 易 结 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
                      东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持 续 督
                      导保荐机构
会 议 主 持:田舒斌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律师、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三、推选监票人员: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
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
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总裁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田舒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郭奔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魏紫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4《关于选举丁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5《关于选举申江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6《关于选举叶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张英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4《关于选举吴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李清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李清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管理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部
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07,611,744 元。   人民币 519,029,360 元。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裁、       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编辑、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其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         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
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
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 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
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 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
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 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 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
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 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
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 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
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 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 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电子课件编 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文化
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组 活动;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 件类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
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策划; 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管
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测绘服 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
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 信息咨询;测绘服务;工程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室内外装 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
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厅 展示活动;室内外装潢设计;
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 企业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
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 计;电脑动画设计;建筑模型
计;研发、设计、销售无人机 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
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软件; 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
飞机租赁;电视剧制作、电影 机系统配件、软件;飞机租赁;
发行、电影放映;销售食品、 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电影
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鞋 放映;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
帽、日用品、工艺品、文化及 展;销售食品、电子产品、化
体育用品、纺织品。(企业依 妆品、服装、鞋帽、日用品、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工艺品、文化及体育用品、纺
营活动;销售食品、第二类增 织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
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 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
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 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 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
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         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经营活动。)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为 207,611,744 股,公司的股 为 519,029,360 股,公司的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07,611,744 股。            519,029,360 股。
    第一百零九条之(十)聘           第一百零九条之(十)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编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       辑、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裁、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
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总
                            编辑 1 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
                            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和提名委
                            员会共同提名聘任或解聘。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以最终工商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现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
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
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
用等共计人民币 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
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
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
资报告。
      二、 变更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原因及方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场
地费用投资的情况如下:
                                      场地费用投
序                                               场地费用
                项目名称              资(单位:
号                                               实施方式
                                        万元)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
 1                                         8,400.00   购置
     台项目
                                       场地费用投
序                                                场地费用
                项目名称               资(单位:
号                                                实施方式
                                         万元)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
 2                                      11,600.00      购置
     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购置或租
 3                                       2,772.00
     项目                                              赁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                 购置或租
 4                                       2,520.00
     目                                               赁
               合计                     25,292.00       -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前述涉
及募投项目场地变更为金隅大厦,经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金
隅大厦的房产所有人沟通,对方暂无出售目前公司办公地点
意向。此外,目前市场上商用地产价格较高,通过购置方式
已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场地费用的实施
方式从购置、购置或租赁全部变更为租赁。
    具体实施地点为现有部分租赁场地即位于北京市西城
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 至 7 层、10 层、15A 层;
并新增租赁场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 16 号的天宁 1
号文化科技创新园第 33 幢、35 幢、36 幢(以下简称“天宁
1 号”)。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原场地费用投资金额合计为
25,292.00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后,
场地费用投资金额合计变更为 11,852.38 万元(含新增场地
装修费用),结余资金 13,439.62 万元,结余资金将继续用
于原有募投项目建设。具体详情如下表:
序
            项目名称                  变更后实施地点
号
序
            项目名称                变更后实施地点
号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1
     服务云平台项目         号金隅大厦 4-7 层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2    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 号金隅大厦 4-6 层、10 层、天宁
     务项目                 1号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3
     分析系统项目            号金隅大厦 7 层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
4                           号金隅大厦 10 层、15A、天宁 1
     发中心项目
                            号
    三、 变更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可以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未对募投项
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
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表示同
意。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公告》。
    现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
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13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总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 25 条相关要求,新华网作
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会提议董事长可以兼任总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一、 关于选举田舒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田舒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舒
斌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关于选举郭奔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郭奔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奔
胜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关于选举魏紫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魏紫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魏紫
川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 关于选举丁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丁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平先
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 关于选举申江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申江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申江
婴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 关于选举叶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叶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芝女
士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具体请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华网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舒斌先生
     田舒斌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记协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 被中宣部确定为文化名家暨全国宣传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人才,入选“2016 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及
“2016 年度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4 月在政府司法部门工作;1988 年 4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兰州晚报》记者;1990 年 3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新
华社宁夏分社记者、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 年 3 月
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新华社重庆分社经理室经理、新闻信息
中心总编辑、党组成员、副社长,兼任《重庆青年报》法定
代表人;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副
社长、党组副书记;2002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新华社
云南分社社长、党组书记;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
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党组书记;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华网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任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1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1 年 7 月至今,兼任
北京新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0 月当选
中国记协常务理事;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本公司
党组书记;201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田舒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奔胜先生
     郭奔胜先生,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高级记者职称。1991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
读于吉林大学历史系,获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1995 年 7 月
参加工作,任吉林大学总务办秘书。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就读于吉林大学历史系,获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001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新华社江苏分社工作,历任
机要秘书、记者、副总编辑、常务副总编辑、党组成员;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在新华社福建分社工作,任副社长、
党组成员、总编辑;2017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郭奔胜先生先后获得“新华社十佳编辑记者”、“全国优
秀新闻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入选中
宣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师资班成员;先后担任南京大学、南
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
     郭奔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紫川先生
    魏紫川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南大学
(原南京工学院)毕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博士,
正高级工程师。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专家组
委员、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顾问专家。1986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新华社技术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其中 1996 年 3 月至 1996 年 9 月在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做高级
访问学者;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新华社网络办公
室工作;2000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新华社网络中心
主任助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新华社网络中
心副主任;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12 月,兼任新华社网络中
心部务会成员;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华网络有
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华网络有
限公司董事;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2011 年 7 月至今,兼任北京新搜文化
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本
公司党组成员;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党委
委员;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常委;2014 年 5 月
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
总裁。
    魏紫川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平先生
     丁平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
财经大学,高级会计师,2008 年获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
位。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在新华社事业发展局国有资
产管理处工作;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新华社计财局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新华社
计财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01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
任新华社计财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兼任音视频部财务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兼任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2 月
至 2017 年 6 月,兼任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华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兼任本公司行政总监;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兼任北京炫彩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本公司党组成员;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
公司党委常委;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丁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申江婴先生
    申江婴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历任邮电部(后改为信息产业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机关报人民邮电报社记者、编辑、总编室副主任、
资讯新闻部主任;200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创办中国网友
报,并担任总编辑;2004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人民邮电
报社(集团)社长助理兼中国网友报总编;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兼任中国信息产业网总裁;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编辑兼移动互联网事业群总经理;2016 年 6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常委。
    申江婴先生被聘为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
员、文化部公共文化专家委员、国家互联网金融技术与安全
专家委员、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客座教授、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产学联盟推进中
心主任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2002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申江婴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芝女士
    叶芝女士,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
师,2009 年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
就读于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攻读硕士研究
生;2009 年 7 月起至今就任于新华社总经理室,先后在事业
处、企业处、综合处任职,2015 年 4 月任新华社总经理室综
合处副处长,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新华社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叶芝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一、 关于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刚先生
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关于选举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涛
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关于选举张英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张英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英海
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 关于选举吴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名吴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振华
先生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具体请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刚先生
    陈刚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及中国管理
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1981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原辽宁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
1985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讲师;
1997 年 6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直属会计师事务
所任常务副所长;2000 年 12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读
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 年 6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会计顾问。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兼任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兼任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兼任四川沱牌舍得酒
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兼任北京佳讯飞鸿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海涛先生
    刘海涛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研究员;现任无锡物联网产业
研究院院长,感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海涛先生 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科技
大学物理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98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担任助理研
究员、研究员、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于中科院无锡微纳传感网工程中心担任主任;
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2011 年
至今担任感知集团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海涛先生是国家 973 物联网首席科学家、国家信息
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组长、
国家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组长、 国际物联网标准化主编
辑;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
等奖 2 项,曾获得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2009 年
CCTV 年度经济人物年度创新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
劳动模范等称号。
    刘海涛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英海先生
    张英海先生,195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
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英海先生 1975 年
北京邮电学院大学毕业后在中央广播事业局研究所从事集
成电路研制工作。1981 年 12 月北京邮电学院应用物理系硕
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2007 年 7 月北
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电路与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分别于 1987 年赴日本东北大学、1994
年参加美国 AT&T 高级电信管理人员培训班、2004 年 5 月参
加教育部欧洲校长海外培训班学习。1997 年晋升为教授。历
任教研室副主任、系副主任、校长助理。1996 年 9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期间曾兼任研究生院院长、
软件学院院长。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北京邮电大学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 年 4 月办理退休手续,在北京
邮电大学从事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工作。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
中国通信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在中国联合通信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公司、珠海世
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英海先生长期从事电子与通信技术的教学与研究工
作。在相关领域发表论文多篇,申请并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
利,先后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北京市共建
等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企业合作研究课题。
    张英海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振华先生
     吴振华先生,1962 年 5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现任北京
万林创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首席
执行官。吴振华先生 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
海运学院并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并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1982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于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经济研究室
担任副主任;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于中国国际期货经
纪有限公司担任集团管理部副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于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担任主任;
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金宝期货经济有限公司担任执
行董事;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3 月于北京双利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中国天楹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中科
招商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今,
于北京万林创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创始合
伙人、首席执行官。
    吴振华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新华网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选举李清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
清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谭
玉平先生、孙巍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李清荣女
士简历请见本议案附件,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现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清荣女士
   李清荣女士,196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现任新华社计划账务管理局委派会计办公室高级会计师,
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监事。1989 年至 1994 年任新
华社事业发展局计财处助理会计师,1995 年至 1999 年任新
华社计划财务管理局境外处会计师,2000 年至今任新华社计
划财务管理局委派会计办公室高级会计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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