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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2018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1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福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进出口”)、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丽达”)、合营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二、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合计99,614.84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共计:33,014.84万元;担保责任余额:

76,800.37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为:23,068.79万元。

三、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责任余额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最高额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责任余额(万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事项被担保方资信是否有反担保
公司五星铝业全资子公司7,000.007,000.00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连带责任保证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良好
全资子公司6,000.003,000.0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良好
鼎福铝业控股子公司4,000.002,000.0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良好
控股子公司3,000.003,000.00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连带责任保证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良好
鼎胜进出口全资子公司7,000.002,053.95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远期结售汇交易良好
联晟新材合营公司20,000.009,500.00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该项贷款由锦江集团及内蒙矿业集团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内蒙矿业集团的担保额度以公司持有的联晟新材22.5%的股权质押给内蒙矿业集团为其提供反担保,同时对锦江集团和内蒙矿业集团承担了保证责任的50%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项目建设贷款良好
合营公司15,000.0012,631.58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50%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项目建设贷款良好
合营公司10,000.0010,000.00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50%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流动资金借款良好
合营公司12,600.0012,600.00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为该项贷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50%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项目长期借款良好
合营公司7,500.007,500.002017-11-14至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足额受偿之日止公司为全部债务的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理授信良好
合营公司1,500.001,500.00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提供50%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商票贴现良好
鼎成铝业荣丽达全资三级子公司6,014.846,014.84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最高额抵押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良好

注:杭州鼎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鼎成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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