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制药”或“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经公司进一步核实, 现将《澄清公告》作出如下更正: 原《澄清公告》“二、澄清说明:(六)质疑公司主要产品丹红注射液被多个 省市纳入了辅助与重点监控用药目录,被严格限制使用”中描述:“为了应对上 述政策因素影响,公司在中药注射剂板块提前布局了包括谷红注射液、复方脑肽 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在内的多个中药注射剂品种”。 现更正为:“为了应对上述政策因素影响,公司在注射剂板块提前布局了包 括谷红注射液、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在内的多个注射剂品 种”。 因工作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误解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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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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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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