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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金生光、金生辉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金生光、金生辉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30万股,金生光、金生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803.9438万股、4,244.8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97 %、10.6122%。本次补充质押后金生光、金生辉分别累计质押10,803.00万股、2,510.96万股,累计质押数分别占其持有公司股数的99.9913%、59.1524%,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73%、6.27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合计持有公司23,173.1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324%;

累计质押19,760.03万股,累计质押数占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数的85.2714%、占公司总股本的49.3997%。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金生光、金生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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