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赵瑞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9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增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2018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赵瑞海先生关于拟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至公司定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