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10 位激励对象离职而
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共计 2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473,050 股减少为
248,233,050 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限制性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 合 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所 ”)对公司前述减资 情况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3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5)。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的 11,23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
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233,050 股增加至 259,463,050 股。大华会所对公司前述
增资情况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312 号验资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第二条、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
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深圳歌力思服装
实业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847.305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 12,000 万股;2015 年 4 月 22 日,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公
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16,000 万股;2015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公
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16,564.87 万股;2016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本
总额增至 24,847.305 万股。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登记
的主体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
08497366U。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46.305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由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向发
起人: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甘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共计 12,000 万股。
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及认购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发起人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认购股份数(万股)
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011-11-4 10,268.40
佳际控股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011-11-4 1,154.40
深圳市同甘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011-11-4 462.00
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2011-11-4 115.20
(有限合伙)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4,847.30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