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二、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