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9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9-064)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