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9 月 28 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
司已于 9 月 18 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4 名董事以现
场方式书面表决,5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祥新材(福州)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
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
2017-0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三祥新材(宁夏)有限公司向公司申请借款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
2017-0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