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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
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引力传媒”、“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保税区致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致
趣广告有限公司 4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算
起,引力传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协议转让华传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 58%股权
    为规避经营风险,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和自
然人刘兵于 2017 年 5 月 2 日签署《华传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刘兵按照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回购
公司所持有的华传文化 58%股权,刘兵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1,077,375 元作为受
让华传文化相关股权的对价。此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华传文化任何股
权。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交易双方已完成工商过户手续,本公司已收到刘兵支
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本次资产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收购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
    经公司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9月13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引力传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胡金慰、李超合计持有的珠海
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珠海视通已取得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并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本次资产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三)收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 60%股权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7年9月29日召
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60%股
权的议案》,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致趣、刘晓磊、张霞合计持有的上海致
趣6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8,800.00万元。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海致趣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
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资产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关联关
系,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上述交易外,引力传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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