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增加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新设全资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并
在安徽宣城宣州区建设年产 1,600 吨原料药项目。现因项目需要,一期项目拟增加投资规模至
3.3 亿元。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为: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向宣城美诺华出资 1 亿元,宣城美诺华
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 2.3 亿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增加投资规模的议案》。本次增加投
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加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开发区叠翠西路与东山路交叉口
4、法定代表人:姚波
5、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研发。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宣城美诺华 100%股权。
7、经营情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宣城美诺华总资产 4089.04 万元,负债总额 1521.89
万元,净资产 2567.15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76.0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加投资,将进一步加快宣城美诺华投产进程,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一期项目计
划于 2018 年 10 月开展试生产。一期项目建成后,宣城美诺华将生产 6 个品种的医药原料药,
年营业收入约为 3.8 亿元,预计利税 0.95 亿元。
本次增加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降低子公司
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