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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关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0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况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唐山市公安交
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签订
了唐山市丰润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6,212,183.89
元。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评审委员
会评审,确定公司为中标单位。本合同属于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
合同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丰润城区交通设施安装;
    2.工程地点:丰润区;
    3.资金来源:2018 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中拨付;
    4.工程内容:18 个路口信号灯安装、28 个路口电子警察安装、城区护栏安
装、6 个路违停抓拍安装、路口标线施划。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16,212,183.89 元。
   (四)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五)合同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当日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工程项目可能受天气、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安
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充分分析工程实施地的天气、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制定严格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实施进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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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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