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7年8月3日至本公告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欧普照明”)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人民币85,030,479.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类别 金额(元) 补助类型 计入会计科目 备注
企业补助资金、科
补贴补助 1,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技发展补助
欧普照明股份 专利奖励、专利补
1 专利奖励 1,223,72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有限公司 助
专项资金 67,531,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专项补助
企业补助资金、科
补贴补助 3,268,207.07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技发展补助
专利奖励、专利补
苏州欧普照明 专利奖励 92,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2 助
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 1,787,2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专项补助
先进认定奖励、安
其他 5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全生产奖励等
欧普照明电器
3 专项资金 18,867.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专项补助
(中山)有限公司
欧普智慧照明
4 专项资金 8,739,485.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专项补助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豪时照明
5 补贴补助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企业补助资金
有限公司
上海欧普杰灯
6 补贴补助 2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企业补助资金
照明有限公司
合计 85,030,4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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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
补助》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
入营业外收支。
截至公告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中,需计入2017年度当
期损益的金额为833.14万元,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
的影响程度,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中,需计入2018年度当
期损益的金额为7,669.91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仍须
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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