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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友股份”)董事会
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徐善水先生
    提议理由: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公司股本规模的扩大,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具体内容: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及财务状况,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股利分
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
    2、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预案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适
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
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持股
变动情况。
    2、未来 6 个月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董事(董事长)徐善水先生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限售期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无减
持计划。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永恒、姚发征、
孙志松、杨二果、严书诚、章功平、杨立新、周少俊承诺出具了《关于延长所持
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情况如下: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余永恒、姚发征、
孙志松、杨二果、严书诚、章功平、杨立新、周少俊承诺,将分别所持有的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40,000 股、7,140,000 股、6,120,000 股、4,080,000 股、
4,080,000 股、2,550,000 股、2,550,000 股、2,040,000 股自 2018 年 1 月 24
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半年,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锁定期内,余永
恒、姚发征、孙志松、杨二果、严书诚、章功平、杨立新、周少俊持有的上述股
份不出售或转让。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自愿延长股份
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全体董事的个
人意见,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存在可能被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公司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不
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公司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未来 6 个月内,公司不存
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
     有限售
序            持有的有限售   有限售条件股份       配议案未来 6 个月
     条件股                                                             限售条件
号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内有限售条件股份
     东名称
                                                      解禁数量
1    余永恒      7,14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7,140,000    股东承诺限售
2    姚发征      7,14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7,140,000    股东承诺限售
3    孙志松      6,12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6,120,000    股东承诺限售
4    杨二果      4,08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4,080,000    股东承诺限售
5    严书诚      4,08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4,080,000    股东承诺限售
6    章功平      2,55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2,550,000    股东承诺限售
7    杨立新      2,55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2,550,000    股东承诺限售
8   周少俊         2,04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       2,040,000   股东承诺限售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
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
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预案时
投赞成票。
     2、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公司全体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
并达成一致意见:预案与公司经营成长性相匹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
规模不断扩大,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全体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
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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