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持有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1%;公司财务总监李吟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5%。?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计划在2018年 9月28日至2018
年12月31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500股本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计划在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500股本公司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李吟珍女士计划在2018年 9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按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500股本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林怡史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90,000 | 0.0423% | 其他方式取得:90,000股 |
李欣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0,000 | 0.0611% | 其他方式取得:130,000股 |
李吟珍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0,000 | 0.0235% | 其他方式取得:5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林怡史 | 不超过:22500股 | 不超过:0.010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2500股 | 2018/9/28~2018/12/31 | 按市场价格 | 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李欣明 | 不超过:32500股 | 不超过:0.015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2500股 | 2018/9/28~2018/12/31 | 按市场价格 | 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李吟珍 | 不超过:12500股 | 不超过:0.0059%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500股 | 2018/9/28~2018/12/31 | 按市场价格 | 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林怡史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欣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自收购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奇林”)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即美奇林 100%股份全部登记于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吟珍女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收购美奇林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即美奇林 100%股份全部登记于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减持期间,林怡史先生、李欣明先生、李吟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