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6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自然人股东乐旻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情况如下:
2019年4月26日,乐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其所持有公司18,765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乐旻 | 8,018,765 | 5.01% | 8,000,000 | 5.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乐旻,女,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702198910******;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
三、减持方式及主要内容
1、减持时间:2019.4.26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2、减持主体:乐旻
3、减持数量及比例:18,7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1%。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乐旻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