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十八万吨乳猪奶粉及高端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1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
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
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拟投资设立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
新公司的设立尚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本投资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投资合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在华中地区饲料业务的发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
合同书》,在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十八万吨乳猪奶粉及高端生物
饲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 亿元人民币,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公司拟投资设立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新公司的设立待相关具体事项
明确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新公司设立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永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尚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名为永州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2013
年 11 月 20 日经省政府同意更名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1991 年经湖南省人
民政府批准设立,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省级重点开发区之一。目前,总体规划面
积 121 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核准面积 13.08 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 22 平方公里,
已形成了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产业
集群。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十八万吨乳猪奶粉及高端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工期:项目主要建设办公楼、厂房、研发中心等;建设
工期 12 个月。
3、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 亿元人民币。
4、项目用地情况: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 50 亩。
5、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投资设立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新设公司
事宜待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依法监督乙方土地使用;甲方在本
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提供 50 亩工业用地给乙方使用,并负责用地的“四通
一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至项目红线及土地平整)。
(2)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有权依法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产业优惠政
策;在取得净地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在 2019 年 3 月投产。
4、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未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取消投资;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
(3)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开工、竣工及投产,造成土地闲置,按照中国国土
资源部下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文件执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永州市冷水滩
区人民法院处理。
6、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推动公司在华中地区饲料业务发展,为公司在华中地区的饲
料生产提供新的生产场所,完善公司在华中的饲料基地布局。本合同的签订对公
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1、本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拟新设立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新公司的设立尚待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并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