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刘静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实际出席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黄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
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查,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杨晓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补增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报备文件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