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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策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459.65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鼎策租赁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2018-063)。

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鼎策租赁向通商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银行授信中的壹亿元整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法定代表人:许树根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营业期限:2016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鼎策租赁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7,342,751.7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3,997,845.05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3,344,906.74元;2017年1-12月,鼎策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458,814.9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08,564.74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鼎策租赁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58,700,384.5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2,404,527.76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26,295,856.79元;2018年1-9月,鼎策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851,190.8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950,950.0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鼎策租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中的(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债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

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七)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6、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159.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4,159.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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