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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 2018-037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李广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8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我们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3 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骆亚君、姜向东、李广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
中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3 票。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骆亚君、姜向东、李广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
中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3 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骆亚君、姜向东、李广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
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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