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 下事项: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 15,91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50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6%,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53,185,687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85.82%,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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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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