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的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141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