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
公司 301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