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日、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于未来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2月13日至3月12日,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品种 | 购买金额 | 购买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 |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19-1-4 | 4.00% | 2019-3-4 | 20.05 |
合计 | 3,000.00 | 20.05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7,000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