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2019-033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公证天业发来的《关于我所更名的告知函》: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重新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 7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