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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7 月 20 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与中国中
车宁波产业基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宁波市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中车宁波产业基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节
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规定要求,本着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产业用
地投资建设协议。
    1、项目名称:宁波中车产业基地 ZC01-50、ZC01-51、ZC01-60 地块。
    2、项目建设地点:其中 ZC01-50、ZC01-51 项目位于五乡镇永乐村,ZC01-60
项目位于东吴镇生姜村。
    3、产业类型:行业类别为汽车制造业,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
推进“中国制造 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4、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 7,000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
145,071 万元(其中 ZC01-50、ZC01-51 项目不低于 94,440 万元、ZC01-60 项目
不低于 50,631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 15,000 元/平方米。
    5、项目经济效益预测:ZC01-50、ZC01-51 项目投产初期(3 年)年产值为
2,368 万元/亩,年税收 91 万元/亩,项目投产期年产值为 4,736 万元/亩,年
税收 182    万元/亩;ZC01-60 项目投产初期(3 年)年产值为 2,000 万元/亩,
年税收 87 万元/亩,项目投产期年产值为 4,000 万元/亩,年税收 174 万元/
亩。
    本协议涉及相关投资事项尚需乙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项目投入计划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投资计划:
    1、根据初步投资预算及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预计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为
170,000 万元。其中:基建设施投资 32,000 万元;设备投资 100,000 万元;流
动资金 38,000 万元。
    2、项目实施:
         项目名称                                   设备投资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轮毂电机及控制模块     30,000 万元
         汽车电子控制模块-电磁阀及控制模块         20,000 万元
         汽车电机系统-电机及控制模块               30,000 万元
         汽车润滑系统-电子泵及泵集成系统           20,000 万元
         合计                                     100,000 万元
    3、计划投资年限:5.5 年
    本次投资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投资金额以报股东大会审
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二)资金来源
    1、可用于对外投资的自有资金方面:
    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盈利能力稳定,现金流充裕,2014 年-2016
年度每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628.02 万元、6,869.53 万元、
7,970.15 万元;2014 年-2016 年度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049.73 万元、9,281.71 万元、14,583.29 万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24,054.01 元。
    2、银行贷款方面: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获得银行授信余额为 159,000 万元,贷款
余额为 71,089 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投资建
设,项目的启动视项目产销率、盈利能力及客户需求分期投入。公司财务状况稳
健,支付银行贷款的财务费用后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母公司以及美国子公司,销售采购体系均
独立于该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在当地新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所以若此次投资项目没有预期完工,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项目市场容量说明
    按工信部发布,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编写的《节能车和新能源车技术路
线图》预测,到 2020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将达到 3,000 万,其中纯电动和插电式
混合动力占比 7%;2025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将达到 3,500 万,其中纯电动和插电
式混合动力占比 15%;2025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将达到 3,800 万,其中纯电动和插
电式混合动力占比 40%;如按照 IHS 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与纯电动汽车比例的预
计 55:45 计算, 2020 年、2025 年和 2030 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占比将分
别达到 3.85%、8.25%和 22%。根据《路线图》预测,2020 年、2025 年和 2030
年,混合动力汽车在中国汽车产销量中的比重将分别达到 8%和 20%和 25%。按《路
线图》预测数据,内燃机汽车的销售占比在 2020 年、2025 年和 2030 年将分别
达到 85%、65%和 35%。2016 年销售的汽车中配备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占比约为 50%,
而且未来还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即使按照 50%的配备比例,未来配备自动变速
器的内燃机动力汽车在总汽车产销中的比例在 2020 年、2025 年和 2030 年将分
别达到 42.5%、32.5%和 17.5%。混合动力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全部配备自动
变速器,将上面的三个数据相加,自动变速器数量(配备在内燃机动力、混合动
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上)与汽车总产销量的比值在 2020 年、2025 年和 2030 年将
分别达到 54.35%、60.75%和 64.5%。如果折算成数量则分别为 1,630 万台、2,126
万台、2,450 万台。总体市场规模还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快速增长,市场
前景非常好。
    本次投资项目适用于多种新能源汽车动力平台,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
动力、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在内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国《节能车和新能源车技术
路线图》的总体规划,2020 年混合动力汽车年销售占比将达到 8%,插电式和纯
电动汽车年销售占比为 7%;2025 年混合动力汽车年销售占比为 20%,插电式和
纯电动汽车年销售占比为 15%;2030 年混合动力汽车年销售占比为 25%,插电式
和纯电动汽车年销售占比为 40%;按中国汽车市场 2020 年 3,000 万,2025 年 3,500
万和 2030 年 3,800 万产销规模计算,轮毂电机系统的潜在目标市场在 2020 年将
达到 450 万套(15%),2025 将达到 1,225 万套(35%),2030 年将达到 2,470 万
套(65%)。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分期实施投资项目,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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