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时同意根据本次《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以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7),其余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并授权公司行政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0),并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177,248,626 股增至为 248,148,076 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77,248,626 元增至为 248,148,076 元;根据上述情况,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213 号《验资报告》。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登记
事项,并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7,248,626 元变更为 248,148,076 元,其余登记事项不
变。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