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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14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公司第二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810,6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5.78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丽君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
场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44,780,134        99.9912   30,500       0.008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张丽君           344,780,138          99.9912              是
       2.02               徐涛           344,780,138        99.9912          是
       2.03             匡振兴           344,780,138        99.9912          是
       2.04             韩建国           344,780,138        99.9912          是
       2.05             李连旭           344,780,138        99.9912          是
       2.06               王宏           344,780,138        99.9912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李飞            344,780,138        99.9912          是
       3.02              陈及            344,780,138        99.9912          是
       3.03              胡燕            344,780,138        99.9912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赵一飙           344,780,138        99.9912          是
       4.02             任东红           344,780,138        99.9912          是
       4.03             郭婷婷           344,780,138        99.9912          是
       4.04               张华           344,780,138        99.991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2.01           张丽君           16,938,705      99.8202
2.02             徐涛           16,938,705      99.8202
2.03           匡振兴           16,938,705      99.8202
2.04           韩建国           16,938,705      99.8202
2.05           李连旭           16,938,705      99.8202
2.06             王宏           16,938,705      99.8202
3.01             李飞           16,938,705      99.8202
3.02             陈及           16,938,705      99.8202
3.03             胡燕           16,938,705      99.8202
4.01           赵一飙           16,938,705      99.8202
4.02           任东红           16,938,705      99.8202
4.03       郭婷婷        16,938,705   99.8202
4.04         张华        16,938,705   99.820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 3 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聪晓、张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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