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8月 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年 8月 25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7人,实到监事 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任东红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一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