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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川仪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川仪股份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9,5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39,500万股。截至本次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涉及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所持股份共计136,374,854股,其承诺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8月5日)起共计六十个月,现已届满,上述股票将于2019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关于股东持股意向或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四联集团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承诺: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四联集团同时承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川仪股份股票所得全部归川仪股份所有,由川仪股份董事会负责收回。

2、四联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9年6月27日,四联集团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四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川仪股份1,8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水务资产;重庆市国资委已出具批复批准同意了本次转让。目前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预计尚需本次股份限售解除后完成。川仪股份分别于2019年6月28日和2019年7月2日披露了该次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和进展公告。鉴于前述四联集团拟转让股份事项尚在进行之中,其相关股份过户尚需本次解禁后方能实施完毕,因此四联集团实质上遵守了相关承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四联集团实质遵守了有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股票价格也未出现触发需自动延长锁定期的情形。本次解除锁定后,各方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遵照执行相关要求和义务。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6,374,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4、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1四联集团136,374,85434.53%136,374,8540
合计136,374,85434.53%136,374,854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履行了川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关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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