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白山景区门票降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近日,股份公司(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从控股股东(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获悉吉林省物价局(2018)201号文件,《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国有5A级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对长白山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如下: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由每人次125元,降为每人次105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 门票降价的影响长白山景区门票的收费权和经营权归控股股东持有,不包含在上市内,门票价格的降低,对股份公司(603099)业绩无实质性影响。长白山景区自2017年9月起,由股份公司托管长白山景区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景区门票收入及商业网点租赁提点),股份公司会根据门票下降带来游客上涨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前期惠民五条措施的综合带动情况可能会上调托管费,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长白山景区门票并不包含在上市公司内,对公司业绩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