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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8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根据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http://www.pyztb.com)于2019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

2、项目采购人: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项目采购预算:42874.20万元

4、项目概况: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筑主体已基本完工,二期建筑主体在建,鉴于场馆装修设计与运营需求联系密切,为了更好的体现和满足运营理念和要求,拟由项目公司负责场馆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以及运营维护,以实现设计、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本项目的合作范围包括文化中心的内部装修工程及运营管理。

(1)装修工程

由于东区场馆中心在建,其他建筑单体已经完工的情况下,本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分二期实施,各期工程根据前期工作情况以及政府方的安排,分期实施, 分

期结算。一期工程主要为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西区活动中心和凤凰文化广场,建筑主体基本竣工,具备二次装修进场施工条件。二期工程主要为东区场馆中心,土建部分已动工建设,建设完工后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二次装修施工。文化中心的土建及绿化工程等由政府方负责完成。

(2)运营内容项目公司的运营范围主要包括文化中心场馆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场馆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凤凰文化广场一层商业、培训中心(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的教室)、文化艺术中心电影院厅以及各场馆的茶室、超市等商业运营管理;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1230座歌剧院以及西区活动中心的演艺厅、多功能大教室和报告厅等准公益性场馆运营管理;规划馆和科技馆等公益性场馆运营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文化中心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场馆、道路广场和绿地。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总合作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

二、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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