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