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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5,926,2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40,180 万股,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泓安”),王小
波,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创业”)。该部分限售股合
计 25,926,250 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小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除上述外,本人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2,321,20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
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公司股东祥禾泓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除上述外,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4,642,75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
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公司股东东盛创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2,110,150 股股份(以
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挂牌
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祥禾泓安在公司首发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
本方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
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
市后公司股份总额的 4.382%。(3)本方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了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5,926,2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       17,605,700        4.38% 12,962,950     4,642,75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      王小波                  8,802,850        2.19%    6,481,650   2,321,200
3      深圳市东盛创业投        8,591,800        2.14%    6,481,650   2,110,15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35,000,350        8.71% 25,926,250     9,074,1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其他境内法人    56,948,150   -19,444,600    37,503,550
                持有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   254,058,000    -6,481,650   247,576,350
有限售条件的 有股份
流通股份        境外法人、自    38,993,850             0    38,993,850
                然人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350,000,000   -25,926,250   324,073,750
                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 A 股               51,800,000    25,926,250    77,726,25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51,800,000    25,926,250    77,726,250
                流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401,800,000             0   401,8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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