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81 大丰实业 2018/4/1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丰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3.86%股份的股东丰华,在 2018 年 4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
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钱大治先生已申请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
分之一。经研究决定,提议补选夏瑛先生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选,任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夏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
同时将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
夏瑛先生简历如下:
夏瑛,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房地产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
育学院资本运作研训中心主任。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香港金融研究院常务副所长、
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DP 创始负责人、宝钢工程建筑总公司海外工程公司总经理、中
宏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君安证券上海总部国际部副总经理、大鹏证券上海总部研发部经理。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提议补选陆均林先生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人选,任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陆均林先生简历如下:
陆均林,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
余姚化纤集团,2002 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 分管大丰轨道
交通装备公司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 737 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恢复表决权
A 股股 B 股股 优先股
的优先股股
东 东 股东
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2017 年度董事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7 年度财务 √
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17 年年度报 √
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 √
议案》
7 《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8 《关于审议<2017 年度募集 √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9 《 关 于 未 来 三 年 ( 2018 年 √
-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 应选独立董事(1)人
选人的议案》
10.01 夏瑛 √
1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董事(1)人
人的议案》
11.01 陆均林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9 项议案已经 2018 年 3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上述第 10-11 项议案由控股股东丰华先生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出,详见公司刊
登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
7 《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8 《关于审议<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未来三年(2018 年
-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0.01 夏瑛
1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1.01 陆均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