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
股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18 年 4 月 9 日、4 月 10 日、4 月 11 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
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开市时起
停牌,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经
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开市时起复牌。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