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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 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对海汽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陈绵飞及其他协助人员通过对公司经营场所现场察看、与公司高管访谈、调阅相关资料、查看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海汽集团的实际情况,查阅了海汽集团截至现场检查日的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内容,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海汽集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取得并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访谈了公司部分高管、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查阅了部分审批文件的执行流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汽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公司治理情况较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较为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文件,访谈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负责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汽集团制订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之规定,海汽集团的信息披露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访谈了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未发现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资料和公告,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基本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信用报告,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汽集团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情况。(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查询了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汽集团经营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未发生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的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对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及建议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进一步关注经营风险,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实现稳定的经营,切实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针对保荐机构的本次现场检查,海汽集团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代表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利。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绵飞 高 亮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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