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万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于乐翔先生接替万同先生的工作,与保荐代表人周宇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于乐翔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2月23日
附:于乐翔先生简历于乐翔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安德利(603031)、广信股份(603599)、金禾实业(002597)、南钢股份(600282)、金浦钛业(000545)等项目的IPO或再融资,相关股权和债权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