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审议。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其中,沈肇章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详见如下: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陶陶居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食品和餐饮两大主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现金19,981.61万元(暂定转让价款)收购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陶陶居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广州陶陶居食品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陶陶居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6)。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不超过2,650.75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广东粮丰园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酒家集团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23.05%股权。完成收购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占广州酒家集团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
66.96%上升至90.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等各项财务指标都维持不变,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随股权比例变化而变化。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