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03 月 0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307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2 元,股
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32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3,526,5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9,473,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03 月 24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半年度,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1,936.77 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936.77 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010.58 万元。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50,188,096.81
元(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经 2013 年 02 月 0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经 2013 年 02 月 21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管理
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专项账户。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
系募投项目“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
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保证募集资金专项使用,美思德新材料分别
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开设
专项账户。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1,936.77 万元后,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2,948.93 万元以增资方式划转至美思德新材料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 2017-012、
2017-013 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07 月 0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44.65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 2017-018 的公告)。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 尚未使用的募集
开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号 账号 户余额(元) 资金金额(元)
江苏美思德 南京银行股份 年产 1.6 万吨
1 化学股份有 有限公司新港 0000001 聚氨酯泡沫稳 43,570.64 0.00
限公司 支行 65 定剂项目
江苏美思德 招商银行股份 1259035 有机硅表面活
2 化学股份有 有限公司南京 6791060 性剂研究中心 12,822.16 0.00
限公司 迈皋桥支行 4 建设项目
江苏美思德 上海浦东发展 9301015
营销及服务网
3 化学股份有 银行股份有限 5200060 20,631,790.57 20,616,500.00
络建设项目
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3041
南京美思德 南京银行股份 年产 1.6 万吨
4 新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新港 0000002 聚氨酯泡沫稳 9,450,265.48 9,446,500.00
公司 支行 46 定剂项目
南京美思德 招商银行股份 1259052 有机硅表面活
5 新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南京 1551070 性剂研究中心 20,049,647.96 20,042,800.00
公司 迈皋桥支行 4 建设项目
合计 50,188,096.81 50,105,800.00
注: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 年 03 月 23 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04 月 2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广发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约定的内容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1,936.77 万元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1,936.7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
具了瑞华专函字[2017]32050007 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编制;广发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
2017-005 的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07 月 0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44.6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广发证券发表核查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年产 1.6 万吨聚氨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44.6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 2017-018 的公告)。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44.6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8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47.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36.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36.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
截至期 项目
截至期末累 否
是否已 末投入 项目达 可行
计投入金额 达
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进度 到预定 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与承诺投入 本年度实 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 否发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
分变更 (1) 见[注 1] (2) (4)= 状态日 生重
(3)= 计
(如有) (2)/(1 期 大变
(2)-(1) 效
) 化
益
年产 1.6 万吨 年 03 见
聚氨酯泡沫稳 否 21,085.25 21,085.25 21,085.25 20,140.60 20,140.60 -944.65 95.52 月 2,740.76 [注 否
定剂项目 见[注 3]
2]
有机硅表面活 不
年 03
性剂研究中心 否 3,800.45 3,800.45 3,800.45 1,796.17 1,796.17 -2,004.28 47.26 不适用 适 否
月
建设项目 用
[注 2]
不
营销与服务网
否 2,061.65 2,061.65 2,061.65 0 0 -2,061.65 0 不适用 不适用 适 否
络建设项目
用
合计 — 26,947.35 26,947.35 26,947.35 21,936.77 21,936.77 -5,010.5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2、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仅购置部分研发设备,其他设备尚未购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2017 年 03 月 24 日)后两
年内完成建设,相关资金也计划在两年内使用完毕。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开始建
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见[注 4]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936.77 万元(具体请详见公告编号:2017-005)。
[注 2]: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包括“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015 年 03 月,美思德新材料
扩产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其中“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因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需要完成“三同时”验收才
能正式投产。2015 年 12 月,该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的“三同时”验收,并于 2016 年 01 月正式投产。
[注 3]: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
剂项目”2017 年达产 50%,预计实现净利润 3,892.21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际产量 5,754.79 吨,实现的净利润为 2,740.76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 4]: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0,105,800.00 万元,主要系因本次募投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
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尚在实施中。